宝安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柳
近日,宝安交通执法人员在机场等重点路段、时段巡查时,查获使用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的违法行为,并作出处罚决定。
执法日当天,执法支队机场大队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夜间执法行动。22时许,执法人员在机场空港六道处检查时,发现一辆粤b号牌白色小型轿车形迹可疑,于是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车上有司机、乘客共3人。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申请回避等权利后,对乘客和司机进行询问。经询问得知,2名乘客为夫妻关系,均未通过任何平台下订单乘车,是被机场拉客人员搭讪询问后带上车。从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出发,准备前往广州,到达目的地后需向司机支付400元车费。
执法人员询问司机谢某对信息进行核实时,谢某承认乘客的说法,并表示行程结束后要向拉客人员支付80元“介绍费”。经执法系统查询,该车与司机均未取得相关营运证件。
根据调查取证情况,执法人员认为谢某涉嫌实施了使用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的违法行为,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谢某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拟作出罚款处罚决定。
接下来,交通执法部门将继续加大机场、火车站、口岸等重点片区执法巡查力度,并按照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执法模式,进一步保障安全、平稳、畅通的交通秩序,为市民营造良好出行环境。